一、职位基本要素 职位名称:法律审查管理 所属部门:风险管理部 直接上级职位名称:法律事务高级经理 |
二、职责描述 1、从合法性、有效性等角度对总行领导、总行各部门及分行报送总行的各种法律性文件(包括:与信贷、储蓄、国际结算、票据、资金拆借、投资、物业或购置重大设备等有关的合同及其从合同;各类委托代理协议、授权委托书、联营协议、合作协议、转让协议、各类担保性文件;对外出具的企业资金、资信证明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它对外产生权利、义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)进行审查; 2、分析我行在各类法律性文件中所处地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,指出各项法律性文件中可能存在风险; 3、从法律角度审核有关业务管理部门拟订的业务规章制度、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; 4、对本行参与的国内外债券发行、银团贷款、项目贷款、融资租赁、股权收购和兼并等重大项目的有关法律性文件进行审查。 5、拟定和组织落实本行法律性文件审查制度及相关的管理办法。 6、搜集和研究最新立法和司法动态,开展本行相关业务调研,并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,对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司法解释在本行的适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; 7、参与金融创新业务,对本行金融创新业务进行合法性、可行性和风险防范措拖进行研究,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; 8、办理总行日常法律咨询; 9、完成本部门领导和本处高级经理、副理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三、职位任职资格条件 1、学历:本科 2、专业资格:取得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3、经验: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者,一年法律事务工作经验;本科学历者,三年银行法律事务工作经验。 4、知识技能要求: (1)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,掌握信贷的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; (2)能起草法律审查业务有关的规章制度、批复、调研、报告等文字书面材料; (3)熟悉国内法律环境,了解国外法律环境; (4)有较高的外语水平,能用英语审查外语合同; (4)掌握计算机一般操作、文字处理和网络的基本知识。 5、职务核心能力: (1)贯彻落实能力; (2)协调能力; (3)分析判断能力; (4)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