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及答案16套
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及答案16套
目录:
一、面试题本(考官用)
1.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构化面试题和评分参考(考官用卷) (1)
2.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构化面试题和评分参考(考官用卷) (2)
3.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构化面试题和评分参考(考官用卷) (3)
4.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构化面试题和评分参考(考官用卷) (4)
二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
1.2019年9月7日xx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2.2021年6月6日上午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3.2021年7月10日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4.2022年6月16日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5.2023年11月11日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6.2023年7月22日上午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7.2023年8月21日xx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8.2024年6月1日xx区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9.2024年7月24日xx市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10.2024年9月23日xx区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11.2025年5月24日上午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12.2025年7月27日下午xx市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试题和参考答案
结构化面试题本A
导入语
你好,首先祝贺你顺利通过了笔试。今天的面试是希望通过面对面的交谈,增加对你的了解,我们会问你一些问题,有些和你过去的经历有关,有些要求你发表自己的意见。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,希望你认真和实事求是的回答,尽量如实的反映你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真实想法。在以后的考核阶段,我们会核实你所谈的情况。至于你谈的一些个人信息和需要保密的问题,我们会替你保密。面谈的时间为30分钟左右,共六个题。回答每个问题前,你可以先考虑一下,或者用笔记下来,听不清的问题可以问。不要太紧张,注意把握好时间。最后祝你成功!现在开始。
第二题:
某市推行“仲裁员轮岗体验企业”活动,安排20名青年仲裁员进入不同行业的企业,以普通员工身份工作一个月,亲身了解企业运营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。有人认为这能提升仲裁员的实践认知和纠纷调处能力;也有人质疑这是“作秀”,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秩序。对此,你怎么看?
【出题思路】
智能性问题,考察综合分析能力。通过考生对仲裁员深入企业实践这一创新举措的评价,考察其辩证思维、政策理解力及对劳动仲裁工作本质的把握程度。
【评分参考】
[好]能全面分析该举措的积极意义(如增强对劳资双方的理解、提升仲裁实务能力、推动仲裁工作贴近实际等)与潜在风险(如形式主义、影响本职工作、企业配合度等),提出完善建议(如明确实践目标、建立评估机制、与企业深度合作等),论证充分,逻辑清晰,体现对劳动仲裁工作专业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前瞻思考。
[中]能指出部分利弊,但分析深度不足,或侧重一方而忽视另一方;建议较为笼统,逻辑性一般。
[差]观点片面,简单肯定或否定;分析肤浅,脱离劳动仲裁工作实际,缺乏说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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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企业因经营困难批量裁员,但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,导致数十名劳动者集体申请仲裁。若由你负责此案,你会怎么办?
企业因经营困难批量裁员却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,导致数十名劳动者申请仲裁,此事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。作为仲裁院负责此案的工作人员,我深知责任重大,必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,秉持公正、高效、调解优先的原则,全力平衡各方诉求,力争化解矛盾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。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处理:
第一,立即响应,稳定局面,畅通沟通渠道。 鉴于涉及劳动者人数较多,情绪可能较为激动,我会第一时间与申请方劳动者代表取得联系,告知其仲裁申请已正式受理,我院高度重视并正在依法推进处理。同时,明确告知其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,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秩序。对于可能出现的集体来访,我会提前协调院办公室及安保部门,做好接待预案,确保仲裁院办公秩序正常。通过及时、主动的沟通,稳定劳动者情绪,引导其理性维权,为后续审理创造良好基础。
第二,深入调查,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。 一方面,我会认真审阅劳动者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,重点核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、工资标准、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程序、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与数额争议等关键信息。必要时,安排庭前会议,详细听取劳动者一方的陈述与诉求,并做好详尽记录。另一方面,我会依法向涉事企业送达应诉通知,要求其限期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,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证明、裁员决策程序文件、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、已支付款项凭证等。同时,主动调取该企业的社保缴纳记录、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,全面核实情况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扎实。
第三,依法调解与裁决,着力化解矛盾纠纷。 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我将坚持“调解优先”原则。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向企业方明确指出其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已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同时引导劳动者方客观评估诉求的合法合理性。争取在仲裁庭主持下,促成双方就补偿金额、支付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,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。若调解无效,则将及时开庭审理。严格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、第四十七条等关于经济补偿支付的情形与计算标准,以及相关司法解释,在查明事实、分清是非的基础上,及时作出公正裁决,责令企业限期履行支付义务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第四,总结汇报,并提出长效预防建议。 案件处理完毕后,我会及时将本案的受理情况、调查过程、调解或裁决结果、执行情况等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,向领导汇报。同时,针对本案暴露出的企业批量裁员中易发的违法风险点,建议本院:(1)加强对辖区内企业,特别是经营困难企业的劳动用工法律宣传与指导,引导其规范裁员行为;(2)考虑就此类典型案例编写风险提示或发布仲裁简报,以案释法,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维权能力;(3)完善与劳动监察部门的联动机制,对批量裁员行为实现早期介入和规范引导,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。
通过以上步骤,我力求依法、稳妥、高效地处理好此案,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经济权益得到及时兑现,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并履行其法定义务,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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